未来像盛夏的大雨,在我们还来不及撑开伞时就扑面而来。

我们常将一些身边熟悉的现象视为理所当然,我们也因此想象或建构造成此现实的“历史”。譬如生活在“统于一君”的古代社会之中,人们视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阶序区分为理所当然,因此建构一个君王万世一系及其征服统治过程的历史。譬如生活在国家这一“复杂社会”中,并将“部落”视为“初民社会”之政治形式,人们因此认为“由部落到国家”是人类必经的文明进化历程。又譬如,生存于土地及其空间利益被个人及群体垄断的社会中,人们视追求、扩大个人与群体利益为一种无止的追求,将之视为历史演进的动力,或将其视为“由原始共产到资本主义社会”之历史发展结果。然而,如果人们的主要财产都长了四条能走路的腿,如果人们所依借的不是固定空间资源,如果劳动与收成是每日之事而无需长期在一地留驻、投入劳力及等待收成,如果资本(牲畜)无法大量扩张、累积、储存并可能消失于一夕,如果环境变量极大因而人们无法按政治威权之“制历授时”来行生产之事,那么,土地资本是否值得垄断?财产如何累积并造成社会阶序?政治威权如何将人与土地绑在一起以建立阶级化、分工化的生产与分配体系?人们如何依循“行政体系”之层层授权来决定攸关性命的日常生计活动?

的确,“游牧社会”与我们所熟悉的世界有相当不同之处。然而我们必须强调,首先,并没有一个“典范的”游牧社会;游牧社会有许多不同形态,也不同程度地受定居社会影响。造成各地游牧社会差异的关键因素是游牧经济,如前所述的环境因素、畜产构成与游牧韵律等,特别是其中的辅助性经济活动如贸易、农业、狩猎、采集、掠夺等。


《游牧者的抉择:面对汉帝国的北亚游牧部族》,王明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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